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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言不合,你就要个超级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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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赵先生 | 文
观点 /方法论 /2018-11-07

无耻啊,西贝在剽窃我的超级符号!


GoodbyeJan A.P. Kaczmarek - Hachiko: A Dog's Story



本文预计  2416 字,预计阅读时间 7 分钟


大概前年的时候,一个设计师给我推荐了一款设计类型的APP。


这款APP有一个不错的功能,就是客户可以通过它的LBS定位功能,迅速找到附近的设计师,并且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设计师的相关案例。


在通过这个APP约见到第一个客户的那个中午,我跟朋友正在中关村创业大街的言几又书店瞎逛,逛累了就坐在书店的角落喝东西。


这时候我想起了那款还没使用过的APP,于是注册登录,打开位置共享。


神奇的是,这款APP效率奇高,很快就有一个客户发来了私信。


我们大概聊了一下设计需求,他说,我在鼎好附近,我想我们还是面谈一下,你过来吧。


毕竟只是因为开了一下软件就来了一个突如其来的业务,这大有一种坐享其成的意思。


这让我兴奋不已,并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客户了约定的地点。




1


无耻啊,

西贝在剽窃我的超级符号!


  


这是一家以售卖健康工作餐为主要业务的餐饮店铺,透过不大的吧台,我很快就看到那个在软件上跟我谈设计的经理跟我招手。


他看上去精瘦而开朗,给人的感觉精力很充沛。


坐下来后我开始向他描述我对这个项目的一些看法。他左顾右盼地听我讲着,好像有什么话要迫切的跟我说。


于是我终于被他喃喃的声音的打断了,“超级符号,我要的是超级符号...”


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有听过这个概念,我好奇地问,什么?


看到我不知道,他分享的兴致好像瞬间被点燃了。


超级符号!华与华的超级符号!你知道吗?就是往设计中嫁接一些人们熟知的元素,然后让人们对品牌形象的印象更深刻!


比如... 北京固安工业园,你知道吗?你大概不清楚吧。但是我换一种描述方法,“我爱北京天安门,正南50公里...” ,这样是不是就对这个地方有概念了?


我说,好像是的。




他略显兴奋,那就是了!在这个案例中,北京天安门就是一种超级符号,懂了吗?


接下来,他又说起之前他在西贝的工作经历,边说边指着店铺餐桌上的绿色方格桌布。


发现了吗?西贝的桌布跟我们的桌布都是方格样式的,只是它的是红色。


这个方格的桌布其实是从厨房的围裙上提取的超级符号,我们比西贝先用,所以开玩笑的说法,是他们剽窃了我的超级符号!


随即他又无奈的笑了,唉,说什么呢,谁叫人家做起来了...


这场沟通并没有按我的预想顺利的拿下一个项目,而是变成了一个超级符号的分享会议。


大概一个多小时的时间,我的甲方变成了我的启蒙导师。


2


你可以唤醒客户

但不要吵醒他


  


那次与客户沟通完后,我迫不及待地买了一本华与华的《超级符号》去看。


并且这本书让我对设计的理解更深刻,不得不说,这至少是近些年来营销领域的一本良心之作。相对于那些成功学鸡汤类型的泡沫书籍,超级符号的方法论至少在影响消费者认知方面是切实可行的。


但不知从什么时候,超级符号几乎成了一个烂大街的词汇。


不管是不是真的理解这个概念,我不止一次的听到过不同的人面不改色地说起这个词汇,偶尔伴随这个概念出现的词汇还有,特劳特的定位、叶茂中的冲突、劳拉·里斯的视觉锤,等等的。


这让我想起很久之前的一个客户,他做理财服务公司,偏金融业务。


在后期品牌形象的讨论中,几乎每一个环节,他都要习惯性地尝试融入超级符号。


比如,用古铜钱的重复组合形式,体现金融属性,而同时他又纠结用什么方式能体现“安全”这个属性。


对此他苦思冥想了很多天,最后给我发了下面这张图,兴奋地问我,你认识这个东西吗?




我看着这张图仔细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,很熟悉又很陌生的样子,突然想起在哪里见过这个东西。


于是脱口而出,这不是马路上摆的那个东西吗?这是...


对啊!这是防撞桶,一般会放在马路的转弯处、路中岗亭、高速路出口的位置,起到隔离作用,能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。这不就是代表安全的超级符号吗?


于是,防撞桶上的红白相间的格子,就成了其新公司品牌形象的辅助图形。


我没告诉他,这个超级符号,其实跟西贝莜面村的桌布是一样的。


所以超级符号真的超级吗?

我看需要辩证一点谈这个问题。


超级符号来源于用户深层次的潜意识能量包,是用户本来就记得、熟悉、喜欢的符号,它甚至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。通过对这些符号的运用,可以让人们对一个陌生的新品牌产生印象甚至接受。


简单来说,品牌可以借助超级符号唤醒用户认知。


但如果只是从人们最初级和粗浅的认知里,提取的那些千篇一律的符号,不见得就真的有价值。


切记,面对消费者认知,你可以唤醒,但不要吵醒。


3


符号不是目的

认知才是根本


  



营销的根本其实就是做好两件事。


第一,把产品做好。

第二,让消费者觉得你的产品好。


因此营销的核心工作,就是经营消费者认知。


简单来说,就是通过对消费者潜意识认知元素的嫁接与巧妙运用,唤醒消费者对品牌和产品的好感度,做到让消费者认识、熟悉、接受、转化这样一个递进的市场发酵过程。


所以无论是华与华的超级符号,还是特劳特的定位、叶茂中的冲突、劳拉·里斯的视觉锤等不同的理论,只是形式和概念传达上有所区分,本质上都是基于消费者认知去做的唤醒动作。


但国产营销人总喜欢拉帮结伙,给营销分什么流派,甚至互相轻薄。


这就好比一家有三胞胎兄弟,都是一个妈生的,就因为穿了不同的衣服,却挣着互相攀比谁的基因更优秀。


可笑吗?




对于消费者认知,我更认同容品牌的一段归纳:


什么是“品牌文化IP”?

品牌文化IP就是“借力打力”,就是借力“巨人的肩膀”。

这个“巨人的肩膀”就是“共有文化的能量包”。

品牌文化IP就是将“共有文化财产私有化”。


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,《好的设计,是抄出来的》


其实观点就是基于唤醒消费者认知去写的,随着商业设计越做越多,我开始渐渐讨厌“天马行空”这个词,很多设计师都有一个误区,他们总认为,脱离生活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东西,就是所谓的“设计感”和“创意”。


不客气的说,一个有这样想法的设计师,基本可以断定其入行不久,甚至是悟性极差了。


一直听到大家谈“超级符号”,其实超级符号,不就是超级洞察吗?


所以,符号不是目的,认知才是根本。




  


我想会有那么一天,我会遇到一个客户。


他不再跟我要“超级符号”,而是跟我认真的谈起了他的客户。


就像面对初恋的姑娘,眷恋着她的一颦一簇,在乎着她的一言一行。


唉,这种情痴怎么会做不出伟大的品牌呢?


你们说,对吗?

  


方舟的周记

小赵先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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